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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余元维修基金打水漂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7-31 07:46:48

 

  2次“脱身”机会均放弃

  2004年7月,市审计局在对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管理中心有用维修基金购买的国债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指出这种“委托理财”存在巨大风险。

  面对审计人员的建议,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顾某、王某、陈某3人坐了下来,反问审计人员风险何在?审计人员告诉他们,如果天一证券破产,还不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钱,那么用于融资的国债将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售。这个说法让陈某3人当时听来犹如天方夜谭。天一证券破产?怎么可能?3人没有回头。

  其实同年,国内已经爆出了“闽发证券黑洞”一案,暴露出地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购买国债委托理财的系列问题,1个月后,国家有关部委发文,明确指出国债在委托理财中存在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风险隐患,可能造成资金损失的高危风险,要求“凡违规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的,管理中心应立即与金融机构解除或修改协议”,定期查询国债账户余额,对已到期国债尽快兑付,及时收回资金。

  这2次都是极好的“脱身”机会,王某、陈某等人原本应当立即提出解除合同的建议,并采取相关有效的防范挪用的措施,但他们没有。

  主办检察官说,陈某和王某等人认为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只针对公积金,没有说到维修基金,所以他们没有向上级部门汇报。陈某和王某、顾某仅仅决定,在管理中心和天一证券签订的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想变现时账户遭冻结

  2004年8月7日,7000万元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到期,同年12月25日,1亿元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到期,2005年2月16日,短期回购协议终止。

  上述合同到期后,天一证券本该连国债带收益,一并归还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账户,但此时,它已经欲罢不能。

  因为从2002年中国股市走熊开始,天一证券的委托理财业务就出现了亏损。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收益率,天一证券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

  天一证券非法吸储38亿大案曝光后,国内媒体对天一证券的经营轨迹作回顾时,是这样报道它2004年境况的:“2004年9月30日以后,中国证监会加大了对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天一证券的委托理财业务越来越难开展,理财金额也逐步压缩,由于公司资金严重短缺,天一证券只能与部分客户续签委托理财合同来缓解到期理财本金的兑付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天一证券擅自挪用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国债继续进行国债回购。据检察机关指控,在知晓了天一证券的擅自挪用行为后,王某、陈某等人依然相信天一证券的经营实力,仅在2005年2月6日向天一证券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购国债管理”的函,却没有对天一证券公司营运情况作深入细致地考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国债被挪用的有效措施。

  2005年6月30日,陈某等人在操作变现国债时,发现管理中心的账号被天一证券冻结。2006年7月7日,由于天一证券的资金亏空无法弥补,其用于回购质押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2亿余元国债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强行平仓出售。

  2008年12月15日,天一证券被宣告破产。至此,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用于购买记账式国债的2亿余元维修基金本金全部损失。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