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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9月16日讯(宁网播报员 麻志远)每年的高校新生报到,是学校和学生最忙的季节之一。受社会环境影响,一部分高校学生抓住新生报到的机遇,通过在市场批发部分生活用品以市价或稍低于市价销售给新生,据说生意还蛮“火爆”。
张勇是我市某高校的一名学生。在新生报到那天,他在新生身上打起了生意经。“我在市场上批发了一批生活用品,以市场价的最低售价卖给新生。”张同学告诉我们,生活用品是他通过正规的方式从批发商那里批发来的,他还向记者出示了对方的营业执照。
谈到商品的质量,张同学信誓旦旦,他一方面声称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一方面提供了质量检验报告。但不久,张同学买卖生活用品的行为引起了校方保卫处及校后勤公司的注意。
据张同学介绍,校方保卫处及后勤公司以质量不合格阻止学生卖生活用品,一旦有学生明令不改,将被强行禁止。而据记者了解,像张同学一样在校卖生活用品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此,学生们又是怎么理解的呢?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但也有同学对校方后勤公司以某种借口来阻碍学生在校卖生活用品持理解态度。
随后,记者就这一现象采访了相关人士。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常晓波律师认为,学生在学校买卖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方可设摊。常晓波律师强调说,高校中出现此类现象应该由学校保卫处直接管理,后勤是为学校的老师及学生进行工作生活服务的,所以学校后勤公司无权处理负责此事。
此外,该律师事务所常晓波律师还对记者说,在高校中出现此类事情很多,但是只要学生卖东西的行为,不影响学校的治安秩序就行了。如果保卫处不禁止,也没有要求你履行手续,学生是可以卖的,这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学校不应该对学生严格限制。
宁波文峰企管的陈益彬先生当年就是学生“创业”的一个典型,他的理解是,国家现在十分倡导以创业带动就业。在这样的形势下,学生如果能具备一种市场意识,适当组织一些“生意行为”,不仅可以丰富业余生活,而且能增加社会阅历和经验,其精神难能可贵。在采访中他还提到,作为学生应以学业为主,千万别因为“创业”而耽误学业,校方可在引导的基础上加以鼓励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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