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死亡现场
2、厨房通往杂物间的门锁
3、出事的幼儿园
2009年11月12日上午,镇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庭,穿着印有镇海看守所2920号字样黄色马甲,扎着马尾辫的刘玲低着头,双眼茫然地盯着地面,听完了法官宣读的判决书。
刘玲,女,34岁,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人,初中文化,镇海庄市天天幼儿园老师。在2009年7月23日下午4时50分,因为她的过失,导致园内年仅2岁半的男孩高晨死亡,她也因此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这起案件,是甬城今年最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之一。
11月24日上午10时,镇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川海带着记者,驱车来到位于庄市街道九十九间22号的天天幼儿园。
距离7月23日案发已近4个月,一下车,记者就看见原本悬挂着“天天幼儿园”字样的招牌已经卸去,而门口,有几个泥水工正在搅拌黄沙。
“幼儿园已经不开了。”紧靠该园的一家早餐店店主告诉记者,这所私人幼儿园自从出事后,孩子们基本都转了学,而9月开学时,也鲜有新小朋友来报名,园长已决定停办,将其改建成出租房。
经监工的施工员允许,王川海和记者进入幼儿园进行探访。记者看到,这所幼儿园,实际上是一幢砖混结构的3层楼农宅加上一个百来平米的庭院。由于正在施工,房内堆满建材,而原来幼儿园废弃的设施,已被统一挪到了院中。
“墙面重新砌过,但房间格局没有大变。”在这里勘查过数次的王川海如数家珍地一一向记者介绍园内旧格局,“这间是大班,这间是厨房,里面是杂物间,这间,是高晨死亡的第一现场,托班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