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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优秀蓝领"扎根宁波 解读积分落户政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3-11 09:44:32

  实行积分评估,总分值为150分

  符合上述六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建立积分评估制度,总分值为150分。

  技术创新指标: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进步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职业资格指标:在本市取得高级工或被聘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

  担任职务指标:在本市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

  素质提升指标: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

  荣誉称号指标:在本市取得县级以上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社会公益指标: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的;

  企业认可指标:在本市用人单位被评定为年度优秀的。

  在保持上述七项积分评价指标、一级指标、权重分值和总分值全市统一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二级指标项目内容并合理调整二级指标分值。

  说明一:“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在本市工作期间依法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

  “科技进步奖”,是指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

  “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是指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各级科技部门确认的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

  “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是指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说明二: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聘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通过本市县(市)区相关部门核查认定;持有宁波市外技师、高级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说明三:必须在本市同一法人单位担任班组长连续满3年以上;在本市同一法人单位担任中层正、副职或相当职务连续满2年以上;在本市同一法人单位担任高层正、副职或相当职务连续满1年以上。以上任职时间、相当职务确认以用人单位任职文件为准;以提交申请的当年的5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上溯计算。

  说明四:素质提升指标是指取得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普通高中、中专以及职高学历需提交学籍地县级教育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技校学历需提交学籍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交经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鉴定的证明材料。

  说明五:社会公益指标是指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的。

  说明六:企业认可指标是指被本市用人单位评为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年度优秀以及年度突出贡献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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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