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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且赔偿! 浙江单挑丰田成功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3-30 08:52:21

  我市265位丰田车主将获赔

  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昨天下午作出正式表态,提出《关于RAV4召回汽车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

  二、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

  三、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四、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

  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一汽丰田将自即日起3日之内通知4S店。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透露,根据宁波市国税局统计显示,目前国税系统登记在册的RAV4全宁波大市内共有265辆,这265辆车均涉及召回,按照丰田的承诺,车主也将获相应赔偿。

  记者联系了宁波某一汽丰田经销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他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厂方的处理意见,一旦接到厂方通知,4S店会按照厂方要求完成对车主的召回服务。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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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