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特别推荐
新政后按揭办不出 宁波现房产新政退房第一案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5-18 10:41:03

  -名词解读

  不可抗力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情势变更

  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实际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翟建超 李义山

首页  上一页  [1]  [2]  [3]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