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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伤人或"连坐" 人肉搜索受害者可删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6-29 12:40:03

  没有家属签字,医院可先救命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律师认为,这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尊重生命、生命权大于知情同意权的原则。2007年,北京一名丈夫拒绝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临产妻子最终死亡,事件轰动全国。实践中,类似这样的案例确实让医院左右为难。有了这一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先进行抢救,从而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这种不经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的医疗行为,不属于侵权。

  “医闹”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要依法维权,不能搞“医闹”。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在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这几种情况下,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遭遇飞来横祸找谁讨说法?

  高空抛物伤人,或“连坐”整楼

  《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律师认为,高空抛物取证难历来是一个问题,在日后的高空抛物事件中,如果抛物人不承认自己侵权,受害人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建筑物使用人中的某一使用人实施抛掷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可将全楼的人都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楼内未抛物的居民如找出当时不在家、自家窗户不在马路旁边等自己确实没有抛物的证据,就不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就要共同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同时法律还明确,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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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