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江南”的产权单位叫宁波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1992年,北仑人冯某以一家公司的名义与几名外商共同出资,成立了泰山房产,由冯某担任董事长。2000年10月,冯某的大儿子接替担任公司董事长,不过冯某仍为实际经营者。
此时,泰山房产资金周转不灵,冯某以预售楼盘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他在“君临江南”房产尚未允许预售的时候,就以出售该房产的名义,约定在将来销售房产时给予提供资金者大量折扣或支付高额利息,获得了大量资金。
2004年,公司实在难以维持正常经营,冯某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自2001年到案发的短短4年时间里,冯某变相向公众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2008年8月,北仑区法院作出判决: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偷税罪,泰山房产被判处罚金270余万元;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50多万元。
而泰山房产除了向公众吸收资金外,还有诸多债务,加起来达到5亿多元,债权人有170多个,债权人还是无法拿到钱。传统的做法是:泰山房产宣布破产,法院拍卖“君临江南”,将拍卖所得用于偿还债务。按当时的情况,“君临江南”拍卖所得大约在2.5亿至3亿元之间,而欠款是5亿多元,这意味着170余名债权人拿到的钱只有当初借款的一半左右。为了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北仑区法院等单位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想出了一个“托盘续建”的方法:确定一家受托单位,将“君临江南”委托给其“代建代销”,由其代为履行楼盘建设并代为销售房产;房产销售收入归泰山房产,受托单位则获得泰山房产的佣金。有关单位试图用这种方法最大程度地使楼盘增值,从而提高债权的整体受偿率。
就这样,去年年底,位于小港的成路集团成了“君临江南”的受托人。成路集团接手后,“君临江南”改名为“一品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