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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组织部就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稿源:  | 2010-08-02 18:28:15

  问:能否介绍这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具体环节?

  答:这次采取先行试点、再总结完善的方法,组织对2个正局级领导职位和8个副局级领导职位进行规范提名和差额选拔,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正职提拔人选的提名环节如下:首先,每年定期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推荐近期可提任正职初步人选,根据推荐情况,由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近期可提任正职人选名单。其次,市委组织部根据正职空缺情况和能岗相适的任职要求,从上述名单中按每一职位提出3名参考人选,由市委全委会成员从参考人选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每一职位推荐2名,经充分酝酿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副职提拔人选的提名环节包括:首先,预告空缺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调整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和东方党建网定期发布职位空缺预告。其次,组织推荐,由职位所属单位党委(党组)按1:2差额推荐,市委全委会成员、市级领导干部推荐,干部群众根据知情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自荐。从这次推荐情况看,每一职位一般有6-9个人选。再次,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核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按每一职位提出2名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问:如何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质量?

  答: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坚持提名程序。市委出台规范干部提名意见根本目的在于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扩大民主,真正把干部选准选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执行。二要出于公心。认真了解所推荐提名人选的真实情况,不能凭个人好恶、恩怨和利害关系推荐提名干部,不得弄虚作假、推荐提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不得泄露推荐提名情况,参与或协助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三要顾全大局。干部工作需要进行通盘考虑,每次推荐都会有不同职位、不同要求,而且要逐步实施差额选拔制度,因此,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有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推荐提名的结果。

  问:能否介绍一下此次差额选拔干部的有关情况?

  答:差额选拔本质是竞争选择和比较择优。此次差额选拔,注重对体现差额选拔特点的程序和环节进行了规范。差额推荐环节,根据提名情况,到考察对象意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差额考察环节,发布考察预告,同一职位一般按1:2差额考察,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拟任职位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提出同一职位人选的排序建议。组织部门在听取考察组汇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差额酝酿环节,按照广泛、充分的要求,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特别注意差额人选的比较意见。票决,正职人选一般由市委全委会票决,闭会期间征求市委委员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副职人选由市委常委会票决。

  问:在发挥市委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方面,我市有何考虑?

  答:近年来,我市先后实行了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注重发挥全委会对任用重要干部的决策作用。这次出台的《关于发挥市委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作用的办法》是对这项工作的深化,用制度进一步保障市委全委会成员充分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工作的决策体现全委会全体成员的意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干部决策的权利。明确在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调整时,全委会成员根据了解掌握情况,向市委署名推荐市管领导干部人选,提出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的具体建议;市管正县局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全委会成员在市委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上民主推荐,正县局级领导干部人选由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二是监督干部工作的权利。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全委会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对近一年内新提拔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强化对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

【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