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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组织部就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稿源:  | 2010-08-02 18:28:15

  问:如何加强与全委会成员的联系沟通,使全委会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干部信息?

  答: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沟通机制是发挥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作用的关键,新出台的制度也对这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每年一至两次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市委全委会成员通报中央和省委新出台的干部政策、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市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重要干部工作制度和政策、干部工作重要会议材料等,应及时送市委全委会成员,听取意见建议;每年以座谈、走访、约谈等形式,听取对干部工作和拟出台的重要干部工作制度和政策的意见建议;在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时,提前告知市委全委会成员,注意听取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市管领导干部的调整,及时听取相关市委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问:近些年,我市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作了有益探索,最近又出台和试行了《宁波市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请作些介绍?

  答: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我市2004年开始探索量化评价干部德的问题,2006年3月,江北区探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领导干部德的量化评价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市委确定江北、余姚、奉化、宁海、镇海、北仑等6个县(市)区,从不同角度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扩大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宁波市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在这次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中,我们对28名考察对象进行了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

  我市出台的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主要有四方面特点:第一,注重针对性。把干部德行考核分为换届(任期)考察、年度考核、个别提拔任职和竞争性选拔考察三种情况,结合考核的不同类型,确定各有重点的考核内容。第二、注重可操作性。在考核时间上,结合考核考察时民主测评一并进行。在考核内容上,主要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方面,重点了解干部政治信念、政治纪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坚持原则、理论素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在考核方式上,主要从干部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态度以及平时学习生活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测评。同时,实行正反对比测评法,进一步提高德行评价的科学性。第三,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立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指标,赋予相应权重和分值,以便让德的考核具体化、形象化、显性化。在定量基础上,综合分析评定干部的德行。第四,注重结果应用。把德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德行考核评价等次为“一般”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德行考核评价等次为“差”的,及时给予组织处理。其中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将在近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办法,在干部的日常管理、提拔任用、竞争性选拔中应用,努力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有10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四是实施市、县联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五是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六是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七是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八是继续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九是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十是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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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