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专题之一
[编者按]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纪念日。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这部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对推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无可限量的作用。
在过去的20年间,我市的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本报将对20年来我市发生的重要、典型的行政诉讼案进行回顾和评析,帮助读者了解行政诉讼的意义和影响。
我市两级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1、徐武宝诉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罚案
时间:1988年12月
2、俞维高、胡叶女诉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时间:1992年5月
3.上海远洋运输公司不服宁波卫生检疫所国境卫生检疫行政处罚决定案
时间:1991年10月
4、童月明诉余姚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奖励案
时间:1998年
5、宁波海潮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诉宁波市专利管理处专利行政处理案
时间:1998年12月
6、彭淑华诉北仑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案
时间:2004年12月
7、钟林(外籍)诉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时间:2006年1月
8、俞霞金等6人诉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时间:2008年7月
9、余姚名邦税务师事务所诉余姚市人民政府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案
时间:2008年8月
10、陈红星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政府拆迁行政裁决案
时间: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