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行政诉讼
都推动法制进步
牧 野
从某种角度而言,市场经济就是要打破垄断,鼓励并保障充分的竞争,促进社会进步。但在一些地方,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各种形式的垄断。尤其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一些垄断的背后往往有着政府部门的影子,明显与依法行政的宗旨不符,如办理身份证所需免冠照片,公安机关指定人们到某家照相馆拍照,从别处拍摄的照片一律不用,即使符合标准,也必须重照,这种在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就是一种垄断。
垄断与反垄断,其实就是各方利益之博弈。
这起反垄断行政诉讼案被媒体报道后,有人曾质疑当事方有炒作之嫌。但在我看来,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不管原告的动机如何,在客观上都起到了推动法制进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作用,且看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如何评价这起行政诉讼案的:
本案涉及的问题在全国比较普遍,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或转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此案虽然最终以原告撤诉了结,但通过该案的诉讼,余姚市人民政府改进采招、投标方式,选择相关服务机构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业务窗口,增进了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公正性与透明度,也引发了其他相关行政机关对类似行政管理活动的思考。
这段评论清楚地说明了本案的价值所在。
撰文/董小军 舒 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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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回顾总结我市20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公布了我市10个重大典型行政诉讼案。(市中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