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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挂钩交通违法听证会 多数代表赞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9-29 14:00:04

  跟车不跟人合不合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实行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挂钩的办法是实行跟车不跟人的原则,对这个规定,现场也有不少人提出疑义。

  西湖之声电台主持人崔颂平作为听证会的陈述人在事先对207位车主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对这一办法持反对意见的人超过了半数,而反对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事故挂钩实行的是跟车不跟人的原则。

  他说,按照这一办法,如果汽车在租赁、借用、挂靠等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于使用人的过错而由车辆的所有人来买单显得不太公平,他认为,既然是处罚措施就应该惩罚人。

  “如果实行跟车不跟人的办法,属于驾驶员个人的行为导致企业的运营成本的上升就不太合理。”持同样意见的还有宁波市江北永发物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国云。

  惩多奖少的办法是否存在

  保费变相涨价的可能?

  在对这一办法持赞同意见的代表中,也有几位代表对“无证驾驶上浮50%”这一条提出了建议,他们认为应该对“无证驾驶”的范畴进行一个明确的定义。还有人指出惩多奖少的办法不排除存在保费变相涨价的可能,而一位保险公司的代表则认为交强险保费最多下浮50%的规定会有很多车辆符合,这样一来,本已处于亏损状态的交强险将加重亏损——根据这一办法,交强险保费如有盈余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而亏损就要由保险公司自己背负。

  个别对该办法持反对意见的代表认为,通过经济杠杆不能降低交通事故,控制交通事故高发可以通过加大交通惩罚打击力度来实现。

  将根据各方意见完善新规

  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表示,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会认真研究,并据此来完善办法。(宁波晚报特派记者 徐文燕)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