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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开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10-19 20:31:40

  鼓励高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优惠政策多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此外,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还可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2倍标准发放。

  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将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武司令员介绍说,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享受这一政策的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包括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推行网上报名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今冬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推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目前,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通,报名工作将持续至10月25日18时,过后不再补报。

  据悉,今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系统”,女兵征集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并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2010年入学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按应届普高生填报)市征兵办提醒,报名时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直接取消入伍资格。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将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依据高考原始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自动择优筛选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为征集对象,各地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今冬女兵征集将增加体能测试项目,征集程序更加科学完善。

  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欢迎广大有志女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