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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星城市建设:从"镇"到"城"的跨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5 07:39:29

  核心提示

  发展卫星城市是破解中心镇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是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宁波加快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将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宁波大都市区卫星城市的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心镇改革加快卫星城市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2009)12号文件],明确赋予试点镇县一级的规划实施权、投资审批权、土地出让权、财政预算和财政政策制定权、城市综合执法权。市发改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12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加大了干部人才、资金土地、项目配套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这是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又一个新课题,又一项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若干年后,当明州大地崛起了7座各具特色、宜居宜业的小城市,人们暮然回首,除了沧桑巨变的感慨,一定少不了对12号文件的缕缕感念,因为它拉开了城乡由“割裂”走向“融合”、由“二元结构”走向“一体化”发展的大幕。

  卫星城市

  一头联城市,一头联农村

  10月1日起,江北区慈城镇把原来的“一办八中心”调整为“二办五局”,承担起有关规划实施、投资审批、城市综合执法等一系列具有县(市)区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0月8日,余姚市举行泗门镇金库运作、授牌仪式,自此,泗门镇具有了相当于县(市)区一级的财政体制,拥有了财政预算和财政政策制定权限。

  10月9日,全市卫星城市开发建设体制创新现场会在江北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再接再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力以赴加快卫星城市建设。

  目前,7个试点卫星城市建设如火如荼。

  什么是卫星城市?卫星城市指的是在大城市周边一定距离范围内,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在生产、生活方面与中心城市既有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小城市。

  卫星城市,首先是一个小城市,其人口规模、配套设施、经济实力、产业布局等综合水平可满足其履行部分或大部分的城市职能。其次,卫星城市作为现代化大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要承接大城市的一部分功能,是大城市职能的延伸,同时它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具备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功能。

  有关专家认为,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战略选择中,小城镇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抹杀。其中发展势头强劲、地理位置优越、要素集聚度高的中心镇不能总是在“小城镇”的序列中“徘徊”,而应不失时机地实现由“镇”到“城”的历史性跨越。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

  正是立足于这个高度,市委、市政府在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作出了发展卫星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并且明确提出卫星城市发展的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试点,将泗门、观海卫、溪口、西店、石浦、慈城、集士港7个中心镇发展成GDP60亿元-100亿元、财政收入6亿元-10亿元、常住人口8万-15万人,人均收入2万-3万元、规划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55%-70%,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各具特色、充满活力、服务优质的现代化宜居宜业小城市,成为宁波都市圈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中心镇”走向“小城市”,不仅是称呼的变化、空间体量的扩大,而且是功能和体制、产业和理念、发展途径和目标定位的革命性重构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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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