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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中心详解甬舟台异地就医结算如何办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02 08:41:16

  参保人员在舟山、台州转外就医规定

  因病需转往舟山、台州以外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应持舟山、台州具有转外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证明,到舟山、台州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宁波市转外地就医有关政策执行。

  在台州医疗费委托报销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所需资料到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医疗费委托报销;

  2.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受理后,除外伤发生的医疗费以及有违规嫌疑的医疗费外,对门诊医疗费、省内住院医疗费,即时予以审核并予支付,对省外住院医疗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3.报销省外住院医疗费的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时应预留联系电话,并根据台州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服务大厅办理结算;

  4.小额报销款直接用现金支付,大额报销款通过现金支票结算(应出示身份证)。

  在舟山医疗费委托报销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所需资料到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医疗费委托报销;

  2.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受理后,除外伤发生的医疗费以及有违规嫌疑的医疗费外,即时予以审核;

  3.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销款项打入参保人员提供的个人银行储蓄卡(存折)。

  我市在台州设立的委托报销点

  我市在台州设立的委托报销点在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位于台州市东海大道581号。咨询电话:0576-88556025;受理时间:每个月1日至25日的工作日规定服务时间内受理。

  我市在舟山设立的委托报销点

  我市在舟山设立的委托报销点设在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位于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30号。咨询电话:0580-2026814、2608496;受理时间:工作日规定服务时间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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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