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宁波医保中心详解甬舟台异地就医结算如何办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2-02 08:41:16

  -相关链接

  台州可在宁波办理医疗费委托报销的对象

  参加台州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宁波市长期居住(安置)的退休人员,驻宁波工作和进修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上述人员在按规定办理异地定点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即日起在宁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在宁波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报销。

  舟山可在宁波办理医疗费委托报销的对象

  参加舟山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在宁波长期居住(安置)的离、退休人员,驻宁波工作和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上述人员在按规定办理异地定点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后,次月起在宁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在宁波申请零星报销。

  我市已与上海、杭州实行异地就医结算

  去年10月28日,我市已与上海、杭州实行了异地就医结算,截至今年11月30日,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共为上海市、杭州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6082人次,合计1540.9万元;上海市、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共为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7398人次,合计1599.6万元。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