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一把”,物业“活”起来
“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住宅小区管理不仅需要物业的付出、业主的理解和居委会的协同,也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管理。”鄞州区建设局局长张瑞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物业管理体制上,新城区全面实施了部分物业管理职能下移政策,实现了二级政府三级管理体系。自2010年以来,新城区成立了由区委领导直接挂帅的物业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物业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组成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便于第一时间解决物业纠纷及问题。
2010年9月,鄞州区物业服务协会成立,新城区物业管理迈上新的台阶。协会会长陆仁杰说:“要改变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适应全面开放的物业管理市场,必须把企业从分散的个体凝聚成一个行业发展的‘共同体’。”协会自成立以来,不但积极参与各类物业纠纷处理,还组织企业开展各项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了整个行业的进步。目前,已有58家企业加入了物业协会。
新城区政府对小区物业的奖励扶持也是重要的举措。据业内人士介绍,鄞州区乃至全宁波的小区物业利润空间非常有限,物价节节攀升,人力成本也不断抬高,而物业费的定价标准却相对滞后于时代,导致许多物业公司面临生存的压力。为了鼓励优秀的物业公司健康发展,新城区对小区物业的奖励扶持力度也逐年加大。
据了解,目前在新城区范围内,小区路灯照明电费已实现由政府及职能部门承担。而对于那些获得荣誉的小区物业,也会根据不同的获奖级别获得奖励资金。
住宅小区所属的各街道还会对优秀的小区物业和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补贴。“以前都是对物业公司进行奖励,现在我们直接给员工奖励,这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很受员工的欢迎。”中河街道的负责人表示,上述两个由街道推出的奖励举措在全市开了先河。
在近年来小区物业发展趋缓的大背景下,新城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奖励上适时地“扶”上一把,不但缓解了物业公司的后顾之忧,也激发了其服务潜能。
2009年7月,新城区喜获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优秀范例奖,表明在新城区开发浪潮中,小区物业不但紧跟着城市建设的“鄞州速度”,也令这片年轻热土葆有“宜居”本色。
宁波日报记者 余方觉 通讯员 建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