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2011年宁波民政工作计划:改善民生服务社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2-21 09:49:11

江东嘉和颐养院护工在帮84岁的周凤英老人梳头。记者 刘波 摄

  市民的人生大事将办得更有个性,贫困人群将得到更好地救助,机构养老床位将新增1100张……2月18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2011年的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突出“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主线,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公共服务等事关民生大事的重大领域,将有新的发展与变化。

  社会救助

  支出型贫困将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2011年,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支出型贫困对象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社会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网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深化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规范低保和消费品价格补贴标准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差额发放的保障金一般不少于月人均60元;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全面推进以助学、助老、助医、危旧房改造等为重点的“365关爱”行动;推进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成年和老年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将全面落实《宁波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推进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对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继续开展低收入困难群众复明手术,将白内障手术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标准150%扩大到200%以内,力争为300名患白内障低收入居民实施复明手术,重见光明。

  探索完善应急救助管理新模式

  完善四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强物资储备,全面提高各级灾时应急能力;加强救助预案演练,切实提高灾害易发地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救援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00个示范社区(村),推荐申报20个以上社区(村)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困难居民住房改造工作,做好农村困难家庭的收入核实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管理等政策,推动宁波慈善事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抓好救助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返乡、安置、帮扶等救助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体系和自然增长机制;探索“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新模式,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