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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的宁波市民猛增 五大问题必须关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2-23 10:08:07

春节假期以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旅游纠纷事件。

  据新华网消息:

  2月5日,一名香港女导游因游客不购物,与两名安徽游客互殴;

  2月8日,在台湾嘉义阿里山,福建团和山西团游客为抢搭小火车发生推挤,冲突中台湾导游咬断游客王先生小拇指,而台湾导游也受了轻伤;

  2月14日,一个26人的辽宁旅游团在澳门同导游发生冲突,内地游客遭百人围堵6小时。

  ……

  这些纠纷同样为甬城不少旅行社和市民纠结。

  去年,全市共有45万市民出境游,比上年增加26%。今年1月,又有4万市民出境观光,比去年同期增加30%。而与此相随,旅游部门的相关投诉急剧增加。

  本地媒体报道,最近,宁波就有17位游客因纠纷滞留巴厘岛,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出境游毕竟不同于国内游,气候、语言、饮食、宗教、风土人情……各方面的差异,在让你的旅途充满新鲜感的同时,很可能会给你带来不便或者麻烦。

  出境游应注意什么?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遇到问题如何合理维权?

  记者近日特地就此采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请他们“以案说法”,解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正确合理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 旅行社资质

  【事件】

  省内有一家商场在促销活动中承诺,参与活动的幸运顾客可获得港、澳双卧6日游大奖。

  该商场委托市区一家旅行社负责此项业务。这家旅行社组织了50余名中奖者赴香港、澳门旅游。

  但在港期间,这个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了强迫购物、导游辱骂等一系列问题。游客返程后向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最后认定,该旅行社没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也没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提醒】

  市旅游质监所专家称,购买出国(境)旅游(不含台湾地区旅游)产品时,必须选择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国(境)旅游的旅行社。

  受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持有《出境游委托招徕授权书》,且在相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你在购买出境游产品前,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出境游资质情况,电话是:0574-96118。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赴台旅游,必须选择具有海协会及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具有赴台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并且要凭旅行社开具的赴台旅游发票原件,到游客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通行证》及赴台旅游签注。然后由赴台组团社和台湾地接社协同台湾移民署一同为游客办理《大陆居民入台观光证》。只有具有以上2证1签注后,才可赴台湾旅游。

  关键词 旅游合同

  【事件】

  春节期间,李小姐全家出境到日本旅游。回来后,由于对旅游过程有不满,李小姐想投诉。但这时发现,旅行社并没有和她们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

  【提醒】

  市民出游,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目前,我市使用的国内旅游合同、出国(境)旅游合同是由市旅游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2009版旅游合同。

  市民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必须对旅游合同签约地点和日期;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当交纳的费用及交纳方式;购物次数、停留时间以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违反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并加盖旅游合同专用章或旅行社公章。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对而言,出(国)境游花费较多,因此,游客要避免贪小便宜的心态,谢绝“低价团”。

  省点小钱,结果买个“不开心”,这是最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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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