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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二审 大排量车税负或增至10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4 07:30:09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对原草案规定作出大幅调整,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记者对照草案原稿、二审稿以及宁波现行的车船税缴纳标准,发现原来税额标准从按照载客人数已经变成按照排量征收,小排量车型税负有可能减少,但是大排量私家车车主的税负大幅增加几成定局。

  按人头征税即将成为明日黄花

  按照我市目前实施的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载客汽车中大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每年每辆540元;中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每年每辆480元;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每年每辆360元;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每年每辆240元。

  而记者从新的车船税法草案原稿和二审稿上看到,税务部门都将征收车船税的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1.0升(含)以下,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以上至4.0升(含),以及4.0升以上。

  “国家按照不同排量实施阶梯式征税,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引导消费者节能减排的目的非常明显。”宁波一汽车经销商说,车船税征收新办法与国家近两年出台的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节能汽车目录推出等目的是一致的。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看来,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汽车保有阶段的年度性征税,也均是按照汽车排气量的大小不同来设计高低不同的税额予以征收的。因此,现阶段选择排气量作为车船税的计税依据,从整体上看应是科学的、合理的。

  小排量车税负不排除减少可能

  由于私家车绝大部分都是载客数量少于9人,因此我市私家车主每年缴纳的车船税大多都是每年每辆360元或者240元。除了排量少于1升有限制外,私家车无论排量高低都是“一口价”360元。

  而昨天经过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

  宁波业内人士分析说,从新车船税鼓励节能减排的初衷之一看,再加上浙江包括宁波地区一直以来按照最低标准征收的原则,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顶多维持现在的240元,而且极有可能会再低一点。

  同样,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也有可能从现行的360元标准减少到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则可能维持现状。

  此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曾表示,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这部分乘用车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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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