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 李岩宏 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在推进转型升级上求作为,在维护民生民利上下功夫,在建设民主法治上促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8件、废止8件,听取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开展重大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6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人次。
一、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常委会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监督的综合作用,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围绕大局、紧扣重点、服务发展。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度冲击及资源要素、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常委会坚持把立法工作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去年,重点制定了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使法规更好地切合我市发展实际,着重围绕建立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大对科技中介机构扶持力度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市科技创新的目标以及激励机制、协调机制和评价机制,为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为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综合优势、培育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常委会还制定了旅游景区条例,重点对旅游资源保护及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这对于推进旅游景区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去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常委会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通过审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调研各大园区经济发展情况、视察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建设等活动,密切关注“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实现程度和重点项目、基础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市政府从思路、指标、项目等各个方面做好与“十二五”规划的对接,增强转型升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结合审议“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关注,提前介入,通过专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三个层次,先后4次集中听取专题汇报,并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代表意见征询会,了解规划思路,研讨规划重点,初审规划草案,及时就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努力使“十二五”规划凸显发展高度、体现宁波特色。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作出了东部新城核心区C3区块规划调整决定,为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切实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绩效,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先后数次听取或审议财政、审计部门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强化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督促市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深化支出结构研究,集中财力发展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引导和对社会事业的推动保障作用。专题听取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地方债券发行和预算调整方案,要求市政府按照适度可控原则,科学论证债务项目,注重发挥举债效果,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强化审计对财政的监督作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机制,注重资金支出安排同政策部署、工作进展相结合,保证支出执行进度的基本均衡。这些意见均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鉴于我市环境容量压力不断增大的客观现实,常委会始终紧扣建设生态市这一目标,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推动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去年,以饮用水源保护、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城乡污水处理为重点,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开展上下联动执法检查,着重就推进河流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连续七年对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回头看”和暗访形式,重点对2009年建设生态市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省级开发区环境整治、中心镇和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有关承诺责任落到实处。常委会还组织视察中心城区内河整治、水库建设及上游水源保护等工作,督促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整治和保护力度,着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特别是面对日趋严峻的节能减排压力,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列入每年常委会审议议题,督促市政府强化整治措施,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由工业领域向建筑、交通、生活等领域延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关注民生,保障民利,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利益保障和利益增进,努力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加快慈善事业立法,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任务之一。为顺应广大市民的呼声和人大代表的建议,适时启动慈善事业立法工作,重点就慈善组织、慈善募捐与捐赠、慈善服务等慈善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规范。目前,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初审,正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该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必然会为宁波这个全国闻名的爱心城市、“文明城市”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常委会还修改了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对供水设施的产权和管理权移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供水企业或其他供水管理单位在接收二次供水设施后,应当及时做好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中高层房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中一直以来存在的争议。
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与中心城区“停车难”日益凸显的矛盾,在2009年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停车难”问题开展跟踪督查,督促纠正各类停车位应建未建和擅自改作他用等问题。常委会坚持将监督与立法结合起来,及时启动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重点就法规适用范围、政府管理部门职责、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等方面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考虑到一审过程中对个别条款争议较大,为更全面地听取各方意见,决定将这一法规再审工作顺延至今年。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常委会以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工作为突破口,把调研、视察、审议、督查结合起来,实地察看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视频监控中心和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情况,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就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打击效能、健全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等提出审议意见,推动“一府两院”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宁波”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常委会高度关注“就学难、看病贵、房价高”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民办教育是我市的优势和特色,但在新的形势下也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难题,常委会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审议等形式,要求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今年全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学校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参加事业养老保险、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将实现全覆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常委会及时听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多管齐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住房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常委会密切关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要求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着力缓解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去年,我市又在三幅地块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市保障性住房面积累计已达到246万平方米,共解决了3.7万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集“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