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延伸
扶持新型农民宁波一直在努力
当前,面对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和农业领域技术人才的缺乏,鼓励和推动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无疑是一条好的路子。
扶持新型农民,宁波又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2006年,市领导就高瞻远瞩,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型农民”工程。2007年,鄞州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法,凡从事农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大小,每人每年给予1.6万元至2万元补助。
随后,宁波市和其他县(市)区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扶持新型农民的发展。
对于宁波鼓励大学毕业生务农的创新举措,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曾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在浙江省推广宁波模式。
目前宁波扶持新型农民的措施有哪些呢?记者在此为您做一梳理。
首先,从政策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就业或在农业领域创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种、养业生产。
(一)对在宁波市域内专职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营销工作,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被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高校毕业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基本报酬补助,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二)对在宁波市域内专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土地承包或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或流转合同的农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已享受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补助的,不再另行补助),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各县(市)区农业小额担保公司要对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农业小额贷款担保方面提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把农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列入农村信用等级评定范围,简化贷款手续,给予利率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把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参保对象。
(三)对在农业经营主体就业或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果审定等方面享受我市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在招考事业编制农技、农经人员时,对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登记备案、在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及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满两年,且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其次,强化服务和管理。
(一)提供信息服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岗位需求库和农业项目库,搭建高校毕业生农业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农业经营主体招聘信息。各级农业、人事部门要定期举办面向农业领域岗位的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和农业经营主体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提供人事代理、技术和政策服务。对到农业经营主体就业或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要免费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代理集体户口挂靠等服务。各级农业、林业、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技术和政策培训,建立农业专家与农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制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予以政治上关心和生活上帮助。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创造条件推选为各级各类代表人选,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平台。乡镇(街道)要安排好高校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落实单位,并切实帮助农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四)规范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农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要建立农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健全台帐资料,把高校毕业生的日常表现及考核情况等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除此以外,我市还在慈溪建立了农业创业园,为大学生农业创业提供载体。每年计划投入200万元,孵化农业创业企业。
同时,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还为“新型农民”保驾护航,悉心提供保姆式服务,定人定点,跟踪服务。目前全市这样的“保姆”共有170余位,他们活跃在田间地头,帮助大学生们解决生产实践难题。
当然,培养新型农民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让更多的高素质新型农民在宁波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在未来,或许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并按照业务水平、服务年限等条件分级制度来确定补助金额,设立一套更加完善的奖励机制;也或者可以考虑将一些民营农业科研机构纳入到聘用职业农民的补助范围之内,并将新型农民的补助范围扩大到一些社会上学有所长的自学生,在纵向、横向两方面放宽培养现代农民的主体范围;也不妨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模式培养新型农民,将公务员考试加分、参加农技人员职称评比等相关优惠政策放到新型农民培养方案之中,使新型农民在踏入“农门”后有更多选择;当然还应在福利待遇、进修机会等方面,为新型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软件”。(董小芳)
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通讯员康青帝庄 严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