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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保障九年——将梦想照进现实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27 10:24:24

公租房样板房一角

  前言

  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来甬调查,对我市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鼓励宁波在保障房融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有益经验。

  这是阿拉宁波人的骄傲,更是宁波人的幸福。

  我市是全国最早启动保障房建设的城市之一。早在2002年就开始推行廉租住房,同年位于徐家漕的宁波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建。

  2003年,宁波在全国率先推出限价房政策;2004年,在全省率先按市场价评估实行拆迁货币补偿;2006年,余姚在全省首个推出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制度;2008年,我市成为全省最先启动经济租赁房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2010年,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共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宁波榜上有名。

  如今,宁波已经构建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四房并举”,“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较为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市通过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累计建成各类房源246万平方米,住房保障惠及家庭27万户。其中,廉租住房15647户,在保10169户;经济适用房15828户;限价房2230户;改造非成套房4.23万户;整治老小区19.28万户。

  住房是民生之本。在宁波住房保障的第9个年头里,记者带着您一起来盘点一下这项幸福的事业。

  (董小芳)

  从0到246万平方米的奇迹

  2001年,曾有读者向本报咨询:我市为什么很少听到“经济适用房”这个词?当时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我市的房价比较适中,商品房价格和经济适用房价格在同一水平线。

  那个时候,保障性住房对绝大多数宁波人而言还很陌生。

  2002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住房困难开始显现出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捕捉到了这种变化。于是,当年5月3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推行廉租房,向具有城镇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以廉价租金配租普通住房;同年8月,位于海曙区徐家漕的首批1000套经济适用房动工兴建。

  这是阿拉宁波住房保障的开局之年。

  截至2010年底,全市通过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已累计建成各类房源246万平方米。

  从0到246万平方米,仅仅9年时间是如何创造这个奇迹的呢?

  首先是政府的扶持,将其列为实事工程,并在2008年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2003年的《宁波市区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暂行办法》、2005年的《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若干意见》、2007年的《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9年的《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2010年的《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推动了住房保障的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保障住房的形式越来越丰富。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基础上,2003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限价商品房,2006年试点人才公寓,2008年推出经济租赁房,2010年启动公共租赁房保障。

  第三,县(市)区各显其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如2004年镇海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区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海曙在全市率先启动廉租房保障扩面工作等。

  “砖头”要补,“户头”也要补

  家住余姚的诸妙根是阿拉宁波首批被“天上的馅饼”砸中的人之一。这个“馅饼”是一张橙色的、名为《余姚市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凭证》的卡片,凭此,他的家庭可以享受到9.6万元的住房补贴。

  业内人士称这样的“掉馅饼”为“补户头”,它是与“补砖头”相对而言的。“补砖头”是由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申购者;而“补户头”则是让符合条件的申购者从市场上选购住房,政府提供相应货币补贴。

  2006年,余姚在全省首个推出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制度。当时确定的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200元,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该《办法》规定,只要符合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未婚单身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这3个条件,均可申请购房货币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制度两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货币直补”和“购租两便”。“货币直补”即政府不再购建经济适用房源,而是向获得经济适用房补贴资格的家庭,直接发放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实行先购(租)后补,不购(租)不补,补贴标准与建设销售经济适用房给予的优惠幅度相适应。

  “购租两便”指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购买或租赁,并允许经济适用房家庭在租赁期限内改购,让那些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够不上廉租房条件的困难家庭也能从中受益。

  与原来的政策相比,货币补贴使得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得到更好落实,保障对象购房自主,还可在购与租之间选择,灵活、实际;能够拉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联动发展;避免政府统建统售带来负面效应;省去建设环境,加快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此举无疑对宁波全大市探索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模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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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