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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职工医保5月1日起全大市同待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28 07:01:52
  个人账户年度更新

  1.新年度个人账户计入

  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共计12个月的资金。具体计入情况如下表:

  4月30日前参保人员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历年账户资金,其中在2010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历年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特别提醒

  4月30日18时至5月1日6时

  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暂停

  因医保年度处理需要,4月30日18时至5月1日6时,医保计算机系统将停机,届时市区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暂停。如需在这段时间门诊、急诊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定点医院应急记账,也可以在定点医院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

  此外,4月30日16时,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停止受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和医保证卡补办更换等各项业务,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的,可以在节后补办。

  市民如想更具体了解文件内容,可以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zjnb.lss.gov.cn)查询。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吴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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