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评选建党90周年以来最有影响的党史事件和先进人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17 10:11:50

  31、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9年2月2日至9日和2月4日至13日,宁波市先后召开部、办、委、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如何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如何贯彻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部署全面落实党的政策,认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会议期间,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9名同志,撤销了地委有关错误文件12件,销毁了1万多份错误处理的“审查”材料。

  32、宁波港对外开放

  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新建宁波港镇海港区和扩建宁波港三区的进展情况,1978年2月和9月,浙江省先后两次向国务院递交报告,认为宁波港对外开放不仅条件已成熟,而且有建设北仑港的紧迫需要,建议批准宁波港于当年下半年正式对外开放。1978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关于开放宁波港的报告,1979年6月1日宁波港正式对外开放。

  33、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宁波全面推行

  1979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宁海县桑洲公社桑洲大队试点取得成功。1980年6月,宁波地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队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积极搞好专业队、专业组、专管户、专管人的“四专”生产责任制。1981年,实行农村联产计酬责任制。1982年11月2日,宁波地委发出《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承包合同制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农业生产承包合同制。到1983年,全宁波地区有3.43万个生产队实行了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4、行政区划的变化调整

  1959年1月16日,国务院发文正式同意将鄞县并入宁波市的请求。1983年5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撤销宁波地区建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撤销宁波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宁波地区所辖的鄞县、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六县划归宁波市管辖。1992年5月,宁波推行撤区、扩镇、并乡工作。2002年2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

  35、宁波被列为进一步对外开放沿海城市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联合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建议进一步开放由北至南14个沿海港口城市。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座谈会纪要,明确宁波、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港口城市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

  36、邓小平发出动员“宁波帮”建设宁波的号召

  1984年8月1日,邓小平在北戴河与中央书记处书记们共进午餐纪念“八一”建军节时,关切地询问了沿海14个城市开放的情况,其中特别问到“宁波怎么样?”在听取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的谷牧同志的简要汇报后,邓小平指示:“把全世界的‘宁波帮’都动员起来建设宁波。”这一伟大号召极大地鼓舞了海内外的宁波人,成为宁波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对宁波经济腾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37、宁波开全国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先河

  1985年7月,宁波市在全国首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出市计委主任、市物价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以及市重点工程亚洲华园宾馆中方副总经理、白板纸厂厂长等5个目标职位人选,面向全社会选拔。这一引入竞争机制选拔干部的做法,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此后20多年间,宁波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范围不断拓展,程序不断完善,方法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

  38、国务院成立宁波经济开发协调小组

  1985年10月,国务院专门在宁波召开加快宁波经济发展现场办公会,研究宁波改革开放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宁波经济开发协调小组。1985年11月,该协调小组正式成立,由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的谷牧任组长,时任国家计委副主任的陈先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中央12个部委和浙江省、宁波市领导共18人组成。此后三年间,协调小组先后召开了6次会议,协调解决了当时宁波所涉及的重大问题。

  39、宁波成为历史文化名城

  1982年2月,为了保护那些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1986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宁波作为传统风貌型、地方特色型和特殊职能型相结合的城市,名列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40、宁波实行计划单列

  计划单列,就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授予省一级的管理权限,把由省管辖改为在国家的计划中单独列出。1986年9月,国务院宁波经济开发协调小组和浙江省、宁波市三方达成了申请计划单列市的共识。同年11月10日,浙江省政府向中央报告,要求宁波市实行计划单列。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复决定对宁波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1987年6月,浙江省政府同意宁波市计划单列,并从1988年起全面实施单列。

首页  上一页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尾页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