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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左膀右臂”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13 07:55:24

  点评

  促进社会和谐的

  桥梁与纽带

  现代社会有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三种类型。“社会组织”,这一概念首次出现于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概括,是基于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或民间组织等称谓的改造。

  传统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中,我国政府发挥着唯一的主导作用,缺少社会的合作和公众的参与,必然存在公共服务不足、社会管理不到位的弊端。随着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各种社会组织广泛地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领域的公共治理中,显示出其不同于政府组织的制度优势和不同于企业组织的治理优势。

  宁波市对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第一,从制度上赋予社会组织发展的合法性,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推动基层社会组织由“无序发展”走向“有序提升”;第二,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育公益性和融合性组织,拓展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多样化格局;第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常态化,并带动公众主动参与,形成政府行政力量与基层社会资源的良性互动;第四,通过社会组织吸纳不同意见和建议,畅通多元沟通渠道,成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纽带,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社会自治的有效衔接。

  宁波社会组织的发展,既是政府探求“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的客观结果,也是社会谋取自主性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新形势下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重新定位。在宁波,社会组织逐步发挥出社会和谐发展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可以期待的是,这1.3万多家社会组织,以及今后不断诞生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将发挥怎样重要的作用!巢小丽(宁波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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