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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请律师您心里有“谱”吗?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0 16:59:37

  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老百姓打官司前总是要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帮自己来打官司。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人们普遍对律师的认识存在误区,有的遇到“黑律师”或“非律师”,有的请律师打完官司后又去状告律师“没有尽职尽责”或“乱收费”。

  那么,遇上官司,该不该请律师?如何请律师?律师费多少才算合适?如何评价律师是否尽职尽责?这些对当事人来说,还真需要弄个明白……

  近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宁波市司法局和宁波市律师协会的专业人员,给大伙谈谈打官司该如何请律师。

    如何识别真假律师 1

  市民李先生因为一个债务纠纷,经朋友介绍聘请了一位律师。这个律师跟他见面以后,炫耀自己执业多年、办案经验丰富,同时跟他说在司法机关有多么熟悉的关系。李先生信以为真,当即就委托了他。当李先生拿着这位律师写的诉状到法院立案的时候,法院却告诉他,这个诉状写得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先生听了很恼火,跑到这个律师所称的律师事务所,结果一了解,这个人根本不是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的一般工作人员。

  宁波市律师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在请律师的时候,首先识别真假律师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律师的认识误区的确不少,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律师的都是律师。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才是真正的律师。

  市民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律师的真假:

  首先,律师必须有明确的执业机构,律师就是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法律工作者,离开了律师事务所,也就不存在律师。而且同一个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其次,律师都持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在执业证中载有律师的个人信息,包括执业证号码、法律职业资格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所在执业机构、主管机关、执业类型,个人照片(加盖有发证机关的钢印)、备注等项。

  第三,律师不得私自接受案件,不得私自收费,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案件,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律师接洽和谈妥后,再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同委托人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是可以的)。

  对于浙江省的律师,一个最简单的识别方法就是登录浙江省司法厅网(http://www.zjsft.gov.cn/),然后点击网页右侧的“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在打开的页面左侧有一个“律师黄页检索”,在这里可以检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在搜索框中输入律师姓名即可查询到该律师,如果查询不到,有可能就不是律师,要留意是否上当了(在这里只能查询在浙江省注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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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