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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请律师您心里有“谱”吗?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0 16:59:37

  律师事务所可以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计费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承办律师为2人及以上的,按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如何理解“指导价”,它只有指导作用还是有强制作用?是不是律师以此为参考和当事人协商,实际收费可以突破指导价的范围?

  对此,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澄清:这是错误的认识。政府指导价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价格范围,不能随意突破收费标准的范围。

  请律师需要费用,可是经济条件差的人需要律师的时候该怎么办?

  市司法局律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委托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会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如果当事人因暂时无法支付律师费用,可以考虑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得到律师的帮助。但要提醒市民的是,有一些案件类型是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如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

  如果是属于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的对象,那么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不用支付律师的服务报酬,而是由政府财政支付。当然,只有各方面的条件符合了,才能享受法律援助。

  新闻内存

  律师请,抑或不请?

  人们往往有这样的观念,以为只有“官司”缠身时才有必要聘请律师。专家告诉记者,其实在打官司前更需要律师。在民事、经济活动中,通过诉讼手段解决问题,即使最后得到了妥善处理,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更何况,有些问题如果当事人不能在事前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生纠纷,上法院可能也无济于事。因此,在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之前预见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并请律师设法预防,而不是等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才去请律师收拾烂摊子,应该是确定请律师时间的首要原则。被动地应付官司与主动地预防官司,效果肯定不同。

  另外,一旦纠纷已经发生,请律师的时间也是越早越好。律师及早、及时地介入纠纷,往往比一般人更清楚应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取得什么证据,也更清楚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有效地保护证据和运用证据来证明事实。这对保护你的权利,争取通过低成本的非诉讼活动解决纠纷是非常重要的。

  打官司请不请律师主要取决于当事人自己。如果你对案件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梳理自己的思路,也不知道怎样更有效地运用法律,那么,建议当事人还是请律师;反之,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自己认为可以从容参与诉讼,那么就可以不请律师。

  值得一提的是,普通公民仅能以公民身份代理一般民事、行政案件,不得从事刑事案件诉讼业务。而刑事案件中是否有律师参加诉讼,后果绝对是不一样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以“法律帮助人”身份介入,在刑诉各个阶段活动中,律师可以提供包括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调查或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代为申诉和控告、出庭辩护等专业服务。

  聘请律师要及时。这样做,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在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时大都存有侥幸心理,待到事态恶化时,再来聘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已超过诉讼时效,或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也无能为力。

   (宁波日报记者 金晓东 实习生 何方晴 文/摄 通讯员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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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