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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请律师您心里有“谱”吗?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0 16:59:37

  如何支付律师费用 3

  律师接受委托的费用一般包括代理费、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对于办案费和活动经费可以实报实销。专家特别指出,市民是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约,而不是律师个人。缴纳委托代理费用应向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交付,并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市民杨先生经营一家外贸公司,去年10月份一个供应商收了他十多万元的货款却没发货,而且对方称根本没收到钱。杨先生决定起诉该供货商。他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一名律师,律师说杨先生付款证据不够充足,案情较为复杂,需要代理费1万元。

  至于到底收多少?怎么收?杨先生知之甚少。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其实目前律师收费执行标准是明确的,就是2003年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据此是有20%的上下浮动区间的。记者从市司法局律管处获悉,省物价局和省司法厅近期联合制定了新的律师收费标准,新标准将在今年8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下发的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明确了具体收费标准。新标准对代理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费用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例如,代理刑事案件方面,在侦查阶段为1500元-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为1500元-10000元/件;一审审判阶段为2500元-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按照新标准的规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分两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为25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实行按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从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到1000万元以上,收取的金额从8%-1%不等。

  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也分为两类:其中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根据新规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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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