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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高新技术企业频遭商业泄密 保密条款成空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8-04 07:17:50

  调查

  超七成员工未签保密条款过半企业泄密后不维权

  一份由慈溪工商分局完成的《慈溪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调研报告》(下称《报告》)认为,慈溪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不容乐观,由于人才流动等原因造成的泄密事件已较为普遍,甚至有可能阻碍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报告》调查显示,仅有12.7%的企业设立专职人员与组织机构处理商业秘密相关事宜,含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全企业签订率仅27%,有一定针对性的竞业限制协议签订率也仅为36.6%,日常性的保密措施则更少。

  《报告》显示,慈溪24.4%的企业发生过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发生泄密后不予追究的企业占17%,自行协商的企业占35%,即超过一半的企业没有主动通过政府部门去维权。

  慈溪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2010年底,慈溪拥有3亿元以上规模的块状经济共计37个。“企业产品技术、销售市场等资源都高度集中,没有掌握核心技术,没有持续更新技术的能力,就会造成该行业‘零门槛’进入,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将加速该行业的没落。”这位工作人员说。

  高新产业竞争激烈保密措施和投入不足

  “首先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价值普遍认识不足,保密措施、保密能力自然无从谈起。”慈溪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说,“保护商业秘密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投入没有立竿见影的收益。而如果通过一些途径获取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则成本要低得多。”

  据了解,受利益驱使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是慈溪高新产业中的突出问题。近几年,慈溪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高新产业,2010年度产值已达400亿元。

  相对于利润非常透明的传统行业,新兴行业的收益率相对较高。庞大的蛋糕,促使许多企业为分得一杯羹,纷纷转行进入高新技术领域。

  慈溪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说,进入高新技术领域,第一个门槛就是产品技术难题,部分企业为使项目快速上马收取回报,通过挖取人才、私下买卖技术等手段,获得他人商业秘密,使企业快速起步。

  此外,由于企业员工忠诚度不高,容易“因小利而出卖大利”;也有的商业秘密则是员工保密意识差,无意识传播。

  “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需支付两年60%的平均工资给离职人员,企业负担重,能实施的企业非常有限。”这位负责人说。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