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特别推荐
浙江抽检血燕全部不合格 宁波市场仍有销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8-16 12:50:45

  记者调查>>>

  宁波市场仍有血燕暗地出售

  省工商局发布消息后,昨天下午记者也实地走访了多家宁波的燕窝经销商,发现大部分商家对销售的血燕做了下架处理。不过有些商家虽明里下架,但暗地里仍在销售。

  福燕临门、寿全斋等燕窝经销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眼下工商部门正在严查血燕市场,所以血燕都不卖了,要经过检测后合格才能再次销售。

  晨曦虫草燕窝专卖店和同仁堂处,货架上也没有了血燕的踪迹,销售人员只推说最近生意好,卖断货后进不到货了。

  但记者发现,这两家店里的干货血燕虽然已经下架,但炖品即食型血燕仍在出售,价格从368元至1680元不等。

  同仁堂的销售人员说,血燕是卖得最好的燕窝之一,240元/克的价格供不应求。

  “鹰皇牌”血燕与“燕之屋”牌血燕是这次全省抽检中,查出的超标较为严重的两个品牌。

  中山东路江东段的一家四明大药房内,记者看到鹰皇牌人参、雪蛤等补品都在货架上,独缺燕窝,销售人员闪烁其辞。记者再三追问,对方只说“卖断货了”。

  燕之屋官网显示,他们在宁波地区有11家专卖店,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江东的箕漕街分店,意外的是这家店已关门转让。而在马园路分店,店员表示已经接到了总部的通知,不再出售干货血燕,店长也被紧急召回总部开会商量后续处理事宜。

  但记者昨天在调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商家在暗地里销售血燕。

  江东南路金钟参茸商城内,一名姓陈的老板有些神秘地告诉记者,现在“风声紧,店里不敢买,但是仓库里血燕有货,要买可以直接到仓库里挑”。

  工商规定>>>

  燕窝经销商须建立五项制度

  针对燕窝等滋补食品行业秩序不规范等问题,浙江省工商局相关法律法规,专门制订《关于燕窝等滋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要求》。

  一、正源头,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进货时须查验供货者资质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属进口的,应当查验海关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二、建台账,建立和完善经销台账制度。

  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数量、流向、日期等内容。进货、销售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快销毁,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制度。

  对于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和经相关执法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下架、登记,停止销售,并就地销毁。

  四、明标识,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燕窝等滋补食品的真实信息,如实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价格、成分、保质期、原产地、生产者名称、地址、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信息。

  五、重售后,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承诺制度。

  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法定售后义务,主动积极处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的投诉纠纷。对确认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主动履行退货、赔偿等法定责任,不得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

  同时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谨慎购买燕窝,以免误食有毒有害食品。

  东南商报记者周雁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