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商务中心地上车满为患
东方商务中心地面车满为患,而地下多个空车位却只售不租,不少遭遇停车难的业主和承租户对此一筹莫展。前天,承租户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地上路两边都停满了车,原本双向通行的道路如今只能勉强允许单辆车通过。最近,这里天天堵车,今天早晨,我在里面被堵了1个半小时。”
东方商务中心车满为患
前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火车东站北面的东方商务中心,此处共有6幢商业用房,已经入住的基本都是一些公司。东方商务中心地上车辆停得满满当当,连一些主要进出道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记者看到在南门东侧道路上,一辆奥迪轿车和一辆迎面驶来的雪弗兰轿车“狭路相逢”。因为无法双向通过,奥迪轿车只好退后避让,等雪弗兰轿车向前靠边停放后,奥迪轿车才能继续前行。
陈先生告诉记者,这里业主大部分是投资购房,所以一般不买车位。而目前很多入住户都是承租客,更不会花高价买车位。入住的承租客一般都是公司,都有几辆车,一到上班高峰期,天天大堵车,大家都很有意见。
据了解,东方商务中心于2008年交付,有业主1000多户,而地上原则上报批的车位只有60个。
售楼处: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记者来到东方商务中心的物业中心,并以业主身份提出要租地下车位。物业工作人员答复说:“未销售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我们没有出租权限。如果有个别购买车位的业主委托物业出租,我们可以帮你介绍。”
随后,记者来到了东方商务中心售楼处,同样提出要租地下车位。工作人员贺小姐告诉记者,地下车位近600个,其中285个车位是有产权的,这部分只售不租,车位的价格从11万元到16万元不等;其他属于人防车位,没有产权,但只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出租。
售楼处一位男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地下有产权的车位只销售了4成左右。
记者随后到地下车库查看,发现有些车位后面的墙壁上印着“车位已售”的红色大字。贺小姐告诉记者,这代表车位已经出售。记者发现,印有红色字样的车位数量有限。
车位不得只售不租,否则可罚5万至20万元
记者发现,自2010年1月1日起,《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为了保证车库、车位的充分利用,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同时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向业主出租车库的,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波晚报记者殷欣欣 实习生王凯艺文/摄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