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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小学招生有大变化 原江东片区不再校校对口直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24 08:47: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胡谷怀

  今天(524日),鄞州区举行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该区教育局局长王建平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原江东片区不再校校对口直升,划片招生

  义务段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2020年鄞州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主要有六大变化:

  原江东片区初中不再实行“校校对口直升”政策,采取全区统一的“划片招生”政策,学区基本与对口小学服务范围一致。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有序排序,并依次录取。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鄞州区民办学校为蓝青学校(初中部)、蓝青小学和赫德实验学校(小学和初中部),面向鄞州区行政区划内(含东钱湖度假区、高新区的新明、梅墟和聚贤三个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招生。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第一阶段:在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的同时,公办学校第一阶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需要分流的学校完成全部招生录取工作。第二阶段:未被第一阶段录取者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公民办学校志愿不能兼报,民办学校志愿可以填报2个,第一志愿可以填报我区民办学校(蓝青学校、蓝青小学和赫德实验学校)和市教育批准的民办学校(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和至诚学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参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符合该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填报。

  义务段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鄞州区公办中小学校招生与往年相比基本无变化,鄞州区公办学校根据入学条件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原则上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91231日之前;集团化学校有校区招生满额时,优先在集团内调剂。

  此外,今年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小学段61日上午9:00-68日下午17:00;初中段64日上午9:00-610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为http://nb.zjzwfw.gov.cn

  今年幼儿园招生也有变化

  2021年起,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鄞州入园需符合3个条件

  2020年鄞州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小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所有申请在我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同样需要网上报名。

  家长填报的信息将采用相关部门大数据协同核查的方式进行审核。

  报名时,家长还需注意:由于幼儿园阶段的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家长报名功能,所以,家长需要特别关注户房或居住地所在教辅室(中心)和各幼儿园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报名及后续相关信息。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

  会上,鄞州区还发布了2021年鄞州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预告。

  记者获悉,2021年起,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鄞州区报名入园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该区取得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请人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96号)要求,持相关材料在申请入园当年的331日前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办理积分审评手续。

  2.申请人双方在该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当年331日,已在我区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该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请人一方在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当年331日,已连续按月参保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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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鄞州中小学招生有大变化 原江东片区不再校校对口直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24 08:47: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胡谷怀

  今天(524日),鄞州区举行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该区教育局局长王建平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原江东片区不再校校对口直升,划片招生

  义务段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2020年鄞州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主要有六大变化:

  原江东片区初中不再实行“校校对口直升”政策,采取全区统一的“划片招生”政策,学区基本与对口小学服务范围一致。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有序排序,并依次录取。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鄞州区民办学校为蓝青学校(初中部)、蓝青小学和赫德实验学校(小学和初中部),面向鄞州区行政区划内(含东钱湖度假区、高新区的新明、梅墟和聚贤三个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招生。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第一阶段:在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的同时,公办学校第一阶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需要分流的学校完成全部招生录取工作。第二阶段:未被第一阶段录取者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公民办学校志愿不能兼报,民办学校志愿可以填报2个,第一志愿可以填报我区民办学校(蓝青学校、蓝青小学和赫德实验学校)和市教育批准的民办学校(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和至诚学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参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符合该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填报。

  义务段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鄞州区公办中小学校招生与往年相比基本无变化,鄞州区公办学校根据入学条件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原则上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91231日之前;集团化学校有校区招生满额时,优先在集团内调剂。

  此外,今年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小学段61日上午9:00-68日下午17:00;初中段64日上午9:00-610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为http://nb.zjzwfw.gov.cn

  今年幼儿园招生也有变化

  2021年起,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鄞州入园需符合3个条件

  2020年鄞州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小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所有申请在我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同样需要网上报名。

  家长填报的信息将采用相关部门大数据协同核查的方式进行审核。

  报名时,家长还需注意:由于幼儿园阶段的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家长报名功能,所以,家长需要特别关注户房或居住地所在教辅室(中心)和各幼儿园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报名及后续相关信息。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

  会上,鄞州区还发布了2021年鄞州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预告。

  记者获悉,2021年起,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鄞州区报名入园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该区取得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请人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96号)要求,持相关材料在申请入园当年的331日前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办理积分审评手续。

  2.申请人双方在该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当年331日,已在我区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该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请人一方在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当年331日,已连续按月参保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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