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江东质监分局对辖区内各大眼镜店开展了“打假劣、保光明”专项检查,并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5家眼镜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眼镜店经营行为良好,但仍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计量器具超过强制检定周期、验配眼镜成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要求、未对验配眼镜的检验情况予以记录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这些眼镜店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同时,发现一家眼镜店涉嫌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的太阳镜。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眼镜时应慎重,尽量选择到正规眼镜店购买。配镜时,注意查看镜架镜片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和验光配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眼镜架的挑选上,除款式等外观因素外,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镜架材料,一般镀层较好的眼镜,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明显凹凸颗粒,手感较好,标识清楚。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通讯员吴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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