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办案法官慈溪法院王如强
昨天,一上班就接到张某打来的电话。
“儿子终于再次开口叫我妈妈了。”隔着电话,也能感受到她的喜悦,“王法官,要不是有你的帮助,我和儿子的心结还不知啥时候才能解开。”
搁下电话,我替他们感到开心。
张某是一个公司解散纠纷案的被告,告她的是她唯一的儿子小陈。
张某的丈夫陈某和自己的母亲合力创办了一家公司,陈某占股份60%,母亲占40%。因陈某常年生病,不方便管理公司,就将自己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了张某。
4年前,老陈去世。他去世后一个月,老陈的母亲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了孙子小陈。
丈夫去世后,张某并未继续经营公司,而是遣散员工,并变卖公司固定资产,导致公司长期无法经营并处于停业状态。为此,小陈十分不理解。
小陈在诉状中说,他曾多次与母亲协商,要求母亲继续经营公司或者将公司交给他打理,但都被母亲拒绝。小陈于是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看到案子,我第一反应是,天底下哪会有如此冷漠的母亲,肯定内有隐情。我便打电话约母子俩次日来法院谈谈。
第二天上班后十分钟,母亲张某就出现在我面前。她面容憔悴,还有黑眼圈,像是一夜没睡好。她的身后跟着儿子小陈。小伙子并没有理睬自己的母亲,径直走向座椅坐了下来,望向窗外,表情冷漠。
母亲不善言语,调解过程中几度落泪。从她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我了解到她不经营公司是因为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找到好的投资项目。之所以不交给儿子小陈打理,是因为小陈尚未完成学业,且无从商经验,作为母亲,不放心。可儿子并不理解她,还在最近的一次冲突中动手打了她,这令她很伤心。
小陈则反复述说着母亲的不关心、不信任,22岁的面庞仍有些稚嫩。他有些赌气地说:“解散公司,就是对我能力的一个证明!”
第一次接触中,尽管母子俩互不言语,但我仍能明显地感觉到他们之间仍有很深的亲情,而支持小陈解散公司,显然不妥,只能激化矛盾。
亲情是母子俩割不断的牵连,我抓住这一点反复做他们的工作,走访了这对母子所在的村委会及当地司法局。在随后的几次调解中,儿子的态度明显好转,最终母子二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和解协议。多天来的调解努力没有白费。
电话里,母亲张某告诉我,今后他们母子二人将共同寻找投资项目,并将公司一部分厂房交由儿子小陈自由支配,盈亏自负。待儿子积累到一定经验后,再把公司全部交给他经营,“儿子向我保证,绝对会尊重我,不会再有过激言行。”
宁波晚报记者胡菲 通讯员亦茗 胡斐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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