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晚上7时许,接到北仑大碶城管中队打来的电话,家住大碶新安村的陈先生又惊又喜。当天下午,他送儿子去文化宫时,不慎遗失1.4万元现金和一些合同文书,没想到这些钱物很快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8月16日傍晚6时许,大碶城管中队的两名队员在大碶文化宫广场附近步行巡逻。两人走到文化路时,发现路边掉着一个黑色的小塑料袋,鼓鼓囊囊的袋子袋口扎得很紧。
“是谁丢了东西么?”两人捡起塑料袋,一打开,发现里面竟是一大叠现金和合同文书。
两名队员赶紧向队部汇报了此事,并在原地守候了一会。没见到有人来寻,队员们便将袋子带回中队部。经清点,塑料袋内共有1.4万元现金。幸运的是,袋子里的一些发票和销售合同上,写有几个姓名和电话。
打电话核对了失物的相关特征后,队员们确定了失主身份,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失主陈先生称,当晚他原本约好客户交付一笔货款。在去见客户前,他先将孩子送往大碶文化宫。不料见到客户后,他突然发现包里的钱和合同都不见了。陈先生连声埋怨自己太粗心,没有把背包的拉链拉上,这才丢了钱款。
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陈旭东 陈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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