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陈鹏 通讯员 王志愿)近日市残联与市财政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不但大幅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还同时消除了城乡差异,今后农村残疾人将和城镇残疾人享受相同的补贴待遇。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残疾人补贴标准得到了统一。城镇与农村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470元,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235元,其中城镇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的增幅均为17.5%,农村城镇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的增幅则高达46.9%。
据了解,我市持证残疾人共有2.3万人,其中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通过此次调整,不仅大幅度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还消除了城乡差别,使农村残疾人可以享受到与城镇残疾人同等的补助金额,有助于更深入地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更好地减轻全市残疾人的生活负担,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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