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消防部门推出创新社会管理的四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建设单位可就近向单位或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经市消防支队或县(市、区)消防窗口受理,出具受理凭证,承诺时间为办理责任单位承诺时间。
二、公众聚集场所申报验收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告知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消防验收与开业前检查,并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
三、三种情形的内部装修工程,申请单位可提供反映平面真实情况的简易图纸(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作为申报材料。同时,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时可不提供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报告。
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店、美容美发室、小超市、市场摊位等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内部装修工程;
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厂房、仓库(除甲、乙类)的内部装修工程;
除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地下建筑及古建筑外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其他内部装修工程;
四、目前,宁波消防网上增设了技术咨询平台,各设计、施工、监理、图审等单位,可利用该平台进行资料下载和业务咨询。
张贻富 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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