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保证一辈子对你好,不动手打你、不骂你、心里永远想着你……”8月17日,在宁海法庭上,原告小丽出示的这份借款保证书,深情款款、甜如情书,到末尾却猛一转折,写明“如果反悔就要还钱!”
原告小丽与被告小文是对夫妻。两人相识后,迅速坠入爱河,不到一年就登记结婚了。然而婚后却矛盾不断,结婚还不到一年,小文便以性格不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几个回合下来,小丽终于妥协,表示要离婚可以,但必须先还钱。庭上,小丽拿出一张借款协议,协议上写明小文向其借款40万元,无利息。同时还附了上述那张“情书版”保证书。
然而,小文却矢口否认,称虽有借条,但是没有真正拿到钱。小丽则说,小文还曾经列了一张清单,写有:40万元借款已还17万元、另外结婚时送女方的茶钱等等,以此证明双方的借款事实。小丽要求小文归还拖欠她的23万元。
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两人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小文归还小丽23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萍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