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昨天,退休警察吕长水又一次走进兰江派出所,以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与吕长水一样,目前已有7名人民调解员分别在城区4个公安派出所上岗。在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调解室在宁波市尚属首创。
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之一,我市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近年来,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专业调解组织。这次成立的治安纠纷调委会,将原来由派出所民警调解、且不适用行政处理的治安民事纠纷,移交给专门的调解员就地调解。此举既可大大减轻基层民警的压力,又可加快纠纷处置的速度。
根据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有关文件,市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在城区4个公安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调解室,司法局负责人员考核和业务指导,日常工作则由派出所安排。每个调解室一般由2名调解员组成,按人民调解法规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文书,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0时,且实行无休日。(记者 毛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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