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父母协议离婚,小婷一直跟母亲生活。日前,11岁的她竟将生父告上宁海法院,起诉其不当得利……
据承办法官介绍,2005年,阿文与阿华离婚。双方约定,5岁的女儿小婷由父亲阿华抚养,小婷落户在阿华户籍上。然而,事实上小婷却一直跟随母亲阿文生活。2007年经调解,小婷的抚养权变更为母亲阿文,但户籍关系却没有变。
今年4月,阿华所在宁海县桃源街道某村按户籍人口进行了一次村集体分红。由于小婷的户籍仍在该村,因此分得5000元,阿华作为户主代为领取。此后,阿华却未将钱款交给女儿。阿文多次催讨,均无结果。于是,今年6月,阿文以小婷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阿华,要求阿华返还分红款5000元。
然而在法庭调解过程中,阿华却表示,由于小婷的母亲拒绝让他看望孩子,所以没有返还;他表示,会替孩子把钱存着,等小婷长大存入她的私人账户。
经承办法官现场调解,最后阿华同意返还不当得利。昨天上午,阿华的现任妻子来到法庭支付5000元款项,还带上一套阿华亲自为女儿挑选的新衣服送给小婷。同时,承办法官也就探望权问题与阿文进行了沟通协调。最终,阿文同意阿华定期看望小婷。
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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