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财税局获悉,我县今年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而去年的财政奖补资金为620万元。
根据国家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2010年,宁波市在奉化、宁海、象山三县(市)以及余姚四明山区乡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规定单个项目总投资不高于30万元。我县31个村31个项目获该奖补资金,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共620万元。项目涉及新建村内道路、村农民会所、生活污水管网铺设、村庄绿化美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011年,在试点基础上,市财政、农业部门在全市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奖补政策也有所调整,单个项目总投资不高于80万元。
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先期下达给我县2011年第一批奖补资金700万元,涉及32个项目,下一步将下达今年第二批资金1300万元,涉及约60余个项目。
记者郭媛媛 通讯员林永敏 黄鹏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