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省最近下发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列出了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这份通知由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
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
除上述服务性项目和代收费项目外,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伙食费除外)由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非营利性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核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除了课本费、作业本费可能会有所调整,公办中小学收费政策基本没变,还是按照去年的收费标准。课本费、作业本费的收费标准目前正在核定当中。
此外,老三区有3所民办学校收费有调整,分别为:江北区采文学校小学学费(基准价)调整为700元/生;江北区觉民学校小学学费(基准价)调整为680元/生,初中调整为900元/生;宁波万里国际学校高中学费调整为10000元/生。按规定,三校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
宁波晚报记者成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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