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明天要开始上班了哦!”陪着17岁的彝族少年拉布(化名)来到一家小宾馆后,象山的周阿姨一面为他做着各种准备工作,一面谆谆叮嘱着。
你也许猜不到周阿姨和拉布之间的关系。拉布是一名刚刚被判了缓刑的少年犯,一时间又联系不上家人,而周阿姨,则是当地一些热心人为拉布联系的一家帮教企业的业主。
“是拉一把还是推一下,孩子以后的路也许完全不一样!”这是周阿姨和许多为拉布努力过的人共同的心声。
拉布是个苦命的孩子,他从小丧母,原本有个哥哥,也在几年前去世。此后拉布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从没上过学的他为了“开开眼界”,在13岁那年跟着几个同乡出门。此后,拉布一直在各地流浪。由于不识字不会打电话,走出家门以后,拉布就再也没能和父亲联系上。
今年5月,拉布跟着一个同乡来到象山,可是两人不久后却失散了。拉布身上仅有的几百元钱花光了,说不上几句普通话的他很快陷入了衣食无着的境地。5月22日晚上,拉布在路上抢了一个单身女子的挎包,不过,没跑出多远,他就被周围的群众抓住,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拉布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案子被起诉到象山法院后,法官试图联系拉布的父亲,这时大家才发现,他已经不在户籍地,人海茫茫难觅踪影。
谁来监护尚不满18周岁的拉布呢?法院和象山县关工委联系后,聘请了关工委的陈老师担任拉布的“合适成年人”(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当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难以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检方或法院为其委托一名适当的成年人到场维护其诉讼权益),陪着拉布出庭参加诉讼,对他进行全程的安抚教育。同时,法院又为拉布指定了辩护律师。
得知拉布的身世后,为其进行辩护的张律师也十分同情,他想方设法为拉布联系了一家帮教企业,并亲自为拉布进行担保。
由于拉布抢劫未遂,又是未成年人,且已具备帮教条件,最后法院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几天前,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000元。
被当庭释放后的拉布,在“合适成年人”陈老师、指定辩护人张律师以及帮教企业的老板周阿姨陪同下,一起去看守所办完了手续,并被大伙送到了一家小宾馆暂住。大家表示,会帮着拉布,一面好好工作生活,一面慢慢寻父。
宁波日报记者周 琼 通讯员林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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