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警察同志,我是来自首的。”8月19日,一名男子在家人陪同下到象山县公安局石浦边防派出所投案,该男子姓邓,今年30岁,石浦镇坦塘村人,2010年12月曾伙同他人盗窃价值为一万六千余元的野生大黄鱼,被象山县局列为追逃对象。
事发后,邓某一直在外潜逃,办案民警在抓捕邓某上着实下了一番工夫。“邓家家境一直不好,自从他儿子出事逃跑后这个家日子更是难过喽。”经过数次走访,民警们虽然还没查到有价值的线索,但从邻居口中得知,邓某家有老小,生活拮据,自他出逃后,家中生活难以为继。
于是,民警们多次来到邓某家中,时不时送来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每每临走的时候还叮嘱老人说:“家里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会尽力帮助。”年迈的老人听着这话,看着民警们的背影,心里说不出是啥滋味。
以心交心,以情感人,办案民警的执着终于感动了邓某的家人以及亲戚朋友。在亲情的感召下,8月19日上午,邓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出人意料的是,坐在审讯室里的邓某一脸轻松,他说:“在外逃亡的日子真的很难受,吃不好,睡不着,在担惊受怕中虚度光阴,我很感激民警对我家人的照顾,我想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现在我投案了,以后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据统计,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象山警方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积极走访企业、社区、逃犯家属,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在逃人员最新动态,发动各种力量配合警方劝投工作,截至8月21日,已敦促28名本地逃犯投案自首。王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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