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叶孜 通讯员 顾南)8月26日起,我区已启动2011年度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持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申报登记。
《北仑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北仑区2010年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操作细则》规定:经济适用房的申报对象为已婚家庭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并且北仑城镇户籍满10年以上,且在申请地满3年以上城镇户口的居民;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66元的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区域范围内无住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以下家庭。
按规定,限价房申报对象包括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66元的100%以下(收入范围在60%-100%之间)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技工资格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四类对象,在本区域范围内无住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以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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