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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镇医管办工作人员6年骗68万余元医保金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08-30 07:01:49报料热线:81850000

  余姚一名镇医管办工作人员,6年间,借职务便利,钻监管漏洞,伪造住院单据,以代人报销为名,87次非法套取医保金,共计68万余元。8月24日,他被余姚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诉至余姚法院。

  伪造住院单据复印件骗医保金

  53岁的施某,从2005年4月至今,行骗6年87次后才被发现,是什么让他屡屡得逞呢?这要从“新农合”(编者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的报销流程谈起。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参保“新农合”的人员须凭住院单据原件报销,但如果同时参加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凭保险公司出具的“原件已在我处报销”证明、住院单据复印件在医管中心进行报销。施某从中耍起了骗钱把戏。

  首先,施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没有投保商业险但参保了“新农合”的住院病人的报销资料复印下来。然后,将没有参保“新农合”的人的姓名等资料,按照复印件上的字体大小,先在自己电脑上打出字样,然后再粘贴到复印件上,重新复印,复制成另一份住院单据及资料。

  有了住院单据复印件,施某又通过刻假章的伪造商业保险公司印章,盖在假的住院发票和资料上,证明自己伪造的住院结算凭证原件是在保险公司报销时被保险公司留存了,实现凭复印件报销的目的。

  自掏保费轻松“帮”人参保

  暗地里,施某自掏每年几十元的医保费,将那些没有参保“新农合”的人成为参保人,用这些人的名头套取医保金。

  为何能轻而易举地“帮”人参保“新农合”?一位专门负责村里“新农合”工作的同志介绍,“新农合”制度以农民自愿参与为原则,只要在系统中有登记并缴纳了医疗保险金,不论是否有真实的参保资格,都可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相应的行政村和街道(乡镇)医管工作人员都有权限登录该系统修改、增减参保人员信息。

  施某为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暗中交了保费,便可将其录入系统,轻松地“帮”人参保。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施某还利用两种人进行骗保,一种是那些已经参保,但身体康健并未生病,不需报销的。另一种是那些非本镇人员,由施某随意编造身份并缴费参保。

  “可代签”制度“助”骗保成功

  办了报销手续后,如何把这些钱揣进自己腰包呢?

  记者了解到,医管中心审核所提交的报销资料后,制作报销结算单,经报销人签字后去中心财务处领取相应保险金。

  在现行做法中,报销人的签名不是非要参保人本人签名,其亲属、所属行政村的村干部或者医管办工作人员都可以代签。

  而施某除了是医管办的工作人员外,还是该镇两个村里的驻村干部。在报销结算单上代签名,难以引起他人怀疑。如此,施某顺理成章地将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多次代签后,施某为避免他人怀疑,还要求时任某村妇女主任的夏某在假结算单上签字代领10次,分赃款5万余元。

  今年,反贪部门察觉到施某的异常后,约其谈话,施某察觉不妙,随后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昨天,检察官向记者表示,制度的缺陷是施某顺利进行不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致使本属于农民的实惠装进了蛀虫的口袋。

  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 通讯员 罗姚庆 马宁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余姚一镇医管办工作人员6年骗68万余元医保金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08-30 07:01:49

  余姚一名镇医管办工作人员,6年间,借职务便利,钻监管漏洞,伪造住院单据,以代人报销为名,87次非法套取医保金,共计68万余元。8月24日,他被余姚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诉至余姚法院。

  伪造住院单据复印件骗医保金

  53岁的施某,从2005年4月至今,行骗6年87次后才被发现,是什么让他屡屡得逞呢?这要从“新农合”(编者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的报销流程谈起。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参保“新农合”的人员须凭住院单据原件报销,但如果同时参加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凭保险公司出具的“原件已在我处报销”证明、住院单据复印件在医管中心进行报销。施某从中耍起了骗钱把戏。

  首先,施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没有投保商业险但参保了“新农合”的住院病人的报销资料复印下来。然后,将没有参保“新农合”的人的姓名等资料,按照复印件上的字体大小,先在自己电脑上打出字样,然后再粘贴到复印件上,重新复印,复制成另一份住院单据及资料。

  有了住院单据复印件,施某又通过刻假章的伪造商业保险公司印章,盖在假的住院发票和资料上,证明自己伪造的住院结算凭证原件是在保险公司报销时被保险公司留存了,实现凭复印件报销的目的。

  自掏保费轻松“帮”人参保

  暗地里,施某自掏每年几十元的医保费,将那些没有参保“新农合”的人成为参保人,用这些人的名头套取医保金。

  为何能轻而易举地“帮”人参保“新农合”?一位专门负责村里“新农合”工作的同志介绍,“新农合”制度以农民自愿参与为原则,只要在系统中有登记并缴纳了医疗保险金,不论是否有真实的参保资格,都可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相应的行政村和街道(乡镇)医管工作人员都有权限登录该系统修改、增减参保人员信息。

  施某为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暗中交了保费,便可将其录入系统,轻松地“帮”人参保。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施某还利用两种人进行骗保,一种是那些已经参保,但身体康健并未生病,不需报销的。另一种是那些非本镇人员,由施某随意编造身份并缴费参保。

  “可代签”制度“助”骗保成功

  办了报销手续后,如何把这些钱揣进自己腰包呢?

  记者了解到,医管中心审核所提交的报销资料后,制作报销结算单,经报销人签字后去中心财务处领取相应保险金。

  在现行做法中,报销人的签名不是非要参保人本人签名,其亲属、所属行政村的村干部或者医管办工作人员都可以代签。

  而施某除了是医管办的工作人员外,还是该镇两个村里的驻村干部。在报销结算单上代签名,难以引起他人怀疑。如此,施某顺理成章地将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多次代签后,施某为避免他人怀疑,还要求时任某村妇女主任的夏某在假结算单上签字代领10次,分赃款5万余元。

  今年,反贪部门察觉到施某的异常后,约其谈话,施某察觉不妙,随后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昨天,检察官向记者表示,制度的缺陷是施某顺利进行不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致使本属于农民的实惠装进了蛀虫的口袋。

  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 通讯员 罗姚庆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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