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史芸飞朱 东通讯员建 君)记者昨天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将迎来首次上调。
2008年6月出台的《鄞州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对我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租金补贴标准为:新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其余镇(乡)街道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5.5元,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
截至今年6月,全区累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25户,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74.63万元。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以来,我区对租金补贴标准一直未作调整。
近年来,随着住房交易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住房租赁市场价格也呈上涨趋势。今年5月,市建委、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市三区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步委托评估公司,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比较集中的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和姜山镇的住房租赁市场价格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发现,三地的住房租金市场价格明显高于现有的保障标准。
对此,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我区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进行上调,具体为:新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12元上调为16元,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8元上调为10.4元;其余镇(乡)街道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8元上调为10元,低收入家庭由5.5元上调为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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