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今秋起宁海县中职学校实施免学费政策。近日,记者从县教育局获悉,《宁海县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实施方案》于8月24日正式发布,宁海县公办中职学校将按实免除学生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和宁海户籍在县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最高每人每年可免4000元,最低可免除2400元。
8000余名中职生将受益
《方案》规定,享受宁海县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包括,宁海户籍学生和非宁海户籍学生,将有8000余名中职学生受益,仅学费减免一项,我县财政每年要投入2400万元左右。
我县中职免学费政策所指的中职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卫生进修学校等学校。
宁海户籍学生,纳入省市县各级招生计划的宁海户籍(不含就学期间从县外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的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宁海县内中职学校和到宁海县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
非宁海户籍学生,纳入省市县各级招生计划的在宁海县内中职学校就读的非宁海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父母(或一方)在我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三年;2.父母(或一方)依法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3.在宁海参加中考。
减免办法按学校性质专业类型划分
根据《方案》,具体减免办法分公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在校生等多个类型。其中,公办中职学校按实免除学生学费,具体为公办中职学校各专业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中,除了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外,学费全部免除。
民办中职学校和宁海户籍在县外中职学校就读学生减免标准分三大类:第一大类的减免标准为2400元/生/学年,包括财经商贸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等专业;第二大类的减免标准为3200元/生/学年,包括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第三大类的减免标准为4000元/生/学年,包括文化艺术类专业。
《方案》规定,民办中职学校原收费(经物价部门核定后)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原收费全额免除;高于减免标准的,高出部分可向学生收取。宁海户籍在县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减免标准和学校收费就低原则进行减免。
此外,为重点支持农村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对全县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实施全免学费,同时免住宿费。
中职免学费后,中职奖学金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中职一、二年级在校生继续享受中职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代办费和住宿费(涉农专业除外)继续按照原规定收取。 (记者王银宁通讯员王家法)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